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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检察院以办案质效迅速推进“捕诉合一”工作

富平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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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富平县检察院“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至8日,刑事检察第二团队(原公诉部)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案10人,第一团队(原侦查监督部)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

捕诉合一制度,是相对捕诉分立而言的,是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一件案件由检察机关内部同一个办案组织或者一名员额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介入侦查、审查逮捕、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职责的办案模式,建立专业化办案机构和专业化办案组织,推行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为贯彻全省、全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富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新宇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对“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相关业务科室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平安宣读了《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方案》将原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整合为刑事检察部,下设三个办案团队,并明确了每个办案团队的人员和职能。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旭刚对各团队所承担的受案范围进行详细解说,第一团队受案范围为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规定的刑事犯罪案件。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规定的刑事犯罪案件由第二团队负责。第三团队受案范围包括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最后,苏新宇检察长传达了市院李逸强检察长在全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同时指出作为试点单位是富平检察院创新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刑事检察部门的同志要充分认识开展“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抓住机遇,注重总结归纳经验。案管和技术部门根据苏新宇检察长要求,会后第一时间对统一业务系统后台进行配置,确保了新受理的案件顺利运行。

刑事检察第一团队(原公诉部)受理的3案10人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现已审结2案8人,均已批准逮捕。三个团队各司其职,又互通有无相互学习,共同促进“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捕诉合一”办案机制,不仅保证了办案质量,更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监督质,充分利用了司法资源,缓解了富平县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检察官在受理提请批准逮捕之初就进入了侦查监督的角色,有利于及时发现案件存在的问题或者可能会出现的情况,避免审查起诉程序阶段侦查监督启动滞后、监督不全面。“捕诉合一”办案模式下,承办检察官以公诉证明标准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往往会达到及时、精准取证目的,保证了案件成案率。

2018年第94期

文稿、编辑:马 转

审          核:李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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